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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聘僱外國專業人員,為何要由本部成立單一窗口辦理?
發布單位

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

更新日期

105-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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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7


依就業服務法第48條規定:「雇主聘僱外國人工作,應檢具有關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此為聘僱外國專業人員單一窗口之法源依據,其主要考量為統整各機關主管之法規,制訂單一法規及標準,並衡酌國內之就業市場情勢,保障國人之就業權益;另一方面,單一窗口受理,可避免雇主申請聘僱外國人聘僱許可時,因適用法規或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不同致權責不清,並節省雇主及外國人查詢時間,達成簡政便民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