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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部分條文
發布單位

跨國勞動力管理組

發布日期

106-07-28

更新日期

111-12-16

點閱人氣

12273


勞動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7月26日

 

 

發文字號:勞動發管字第10605112821號

 

 

附件:如文

 

 

 

 

 

修正「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部分條文。

 

 

  附修正「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部分條文

 

 

部長林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