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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114-12-26

外國人資格

符合於最近5年內取得教育部公告世界大學排名前200名大學之學士以上學位外國人,得檢具相關文件,逕向本部申請許可,在我國從事專業工作;其許可期間最長為2年,且不得延期及重新申請。本部許可前,得會商本法主管機關、教育部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研提審查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