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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0.補習班之專任外國語文教師
發布單位

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

發布日期

104-08-17

更新日期

112-09-13

檢核日期

112-09-13

點閱人氣

37763


詳見附件!!

「依短期補習班聘僱外國專業人才從事教師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10條規定及勞動部中華民國111年12月15日勞動發事字第1110524403號公告,短期補習班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語文教學工作,已於112年1月30日全面線上申請,不收受紙本案件。請備妥補習班組織憑證及自然人憑證於「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https://ezwp.wda.gov.tw/)線上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