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
107-08-29
3727
依本部107年2月9日勞動發管字第10705009021號令修正「雇主申請聘僱第一類外國人其他應備文件」規定,雇主申請聘僱外國人所附相關文件係外文者(如學、經歷等證明文件),應檢附中文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