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勞動力管理組
107-02-08
992
答:「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自107年2月8日生效日起,符合申請條件者即得檢具申請書等相關文件,由其本人或雇主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申請,並將依據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資格據以審查。另勞動部已於107年2月8日將申請書登載於勞動力發展署網站,供民眾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