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
107-08-29
28267
一、外國專業人員每次申請聘僱許可期間最長為3年,聘僱期間屆滿前可再申請展延,且無展延次數的限制。二、若符合外國特定專業人才之資格者,每次申請聘僱許可期間則最長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