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
11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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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留學生就讀大專校院附設之「語文中心」,須學習語言課程6個月以上,依規定可申請工作許可。有關檢附成績證明已簡化免附,惟仍得視個案情形如有必要得請學生檢附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