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
115-05-13
6116
翻譯人員應屬A10文化、運動及休閒服務工作之出版事業之翻譯工作。 另如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欲聘僱外國人從事雙語翻譯工作,得依本法第46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57條及第58條規定向本部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