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
105-11-01
1825
一、需檢附第1家雇主原聘僱許可函影本。二、免附體檢證明正本。三、聘僱期間不得超過第1家雇主經核准之聘期。四、第1家雇主提前解聘時,本部將同時解聘所有不足14小時之雇主聘僱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