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工作許可函遺失了,如何申請補發?如何收費?會再給我同一份公文嗎?
發布單位

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

更新日期

108-07-25

點閱人氣

14613


如工作許可函遺失,雇主或申請個人工作許可之外國人可備妥申請書(申請項目請勾選「其他」,並註明「補發」),或以「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向本部申請補發工作許可。申請補發許可應檢附補發事由切結書(說明原工作許可之發文字號、外國人之姓名、護照號碼及工作期間等資料,及補發事由),並繳交審查費100元,本部受理後如審查符合規定,將補發原工作許可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