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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0.藝術及演藝工作
發布單位

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

發布日期

104-08-17

更新日期

114-03-18

檢核日期

114-03-18

點閱人氣

47401


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及勞動部中華民國111年5月19日勞動發事字第1110507399號公告,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案件,已全面線上申辦,不再受理紙本案件。請備妥工商憑證或組織憑證及自然人憑證於「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https://ezwp.wda.gov.tw) 線上申辦聘僱許可。

※若為表演藝術團體之隨團支援外國人員,其屬為達成演出不可或缺、密切相關之必要人員,應加備「外國團體來臺從事藝術及演藝工作隨團支援人員之必要性聲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