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及高級專業人才之配偶,經向勞動部申請取得工作許可後,從事工作類別無限制。
所從事的工作,若依其他法規,應先取得專業資格證明或執業登記始得從事(如醫師),則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及高級專業人才之配偶,應依其他法規取得相關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