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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107-04-26

一、出版事業:新聞紙、雜誌、圖書之經營管理、外文撰稿、編輯、翻譯、編譯;有聲出版之經營管理、製作、編曲及引進新設備技術之工作。

二、電影業:電影片製作、編導、藝術、促銷、經營管理或引進新技術之工作。

三、無線、有線及衛星廣播電視業:節目策劃、製作、外文撰稿、編譯、播音、導播及主持、經營管理或引進新技術之工作。

四、藝文及運動服務業:文學創作、評論、藝文活動經營管理、藝人及模特兒經紀、運動場館經營管理、運動裁判、運動訓練指導或運動活動籌劃之工作。

五、圖書館及檔案保存業:各種資料之收藏及維護,資料製成照片、地圖、錄音帶、錄影帶及其他形式儲存或經營管理之工作。

六、博物館、歷史遺址及其他文化資產保存機構:各類文化資產或其他具文化資產保存價值之保存、維護、陳列、展示(覽)、教育或經營管理之工作。

七、休閒服務業:遊樂園業經營及管理之工作。